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办理二00九年度《残疾人乘车优待证》的通知 [2009/3/19]
关于办理二00九年度《残疾人乘车优待证》有关事项的通知
 
       鉴于2006年核发的《残疾人乘车证》将于2009年4月30日到期,现经市残联、市公交公司协商决定,确定2009年《残疾人乘车优待证》办证时间及方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      一、办证时间:4月1日至4月3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2006年核发的《残疾人乘车证》可使用至2009年4月30日,逾期自动作废。
      二、办证地点:龙岩市残疾人联合会(曹溪女子医院7楼,电话2966190)。
      三、办证规定:
     1、根据岩残联[1999]7号文件规定,免费乘车对象:在龙岩市城区居住或就业的盲、下肢残残疾人;
     2、办证手续:携带身份证(或户口簿)、残疾人证(就业者需要有单位证明)及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相片2张。
    四、免费乘车范围:市区公交1、2、3、4、6、7、8、9、10、11、12、13、15、16、17、18、19、20、21、26共二十条线路及以后新开的市区公交线路。
    5路(公用车站=红坊)不属于市区公交线路,暂无法乘坐。
    五、办证时间:正常上班时间,法定节假日、公休日不办理。
    六、相关规定
   1、本证仅限本人使用,不得转借或转让他人使用。如发现违反使用规定,市残联、市公交公司有权没收优待证,不予退还。
    2、遵守《福建省城市公交乘坐守则》。
    特此通知。
 
龙岩市残联
          龙岩市公共交通公司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二00九年三月十五日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 
抄送:市府办,新罗区府办,市国资委,市建设局,市老龄办,新罗区办证范围内的乡镇、街道,社区居委会,村委会,各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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